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示范员、示范班评比、表彰制度
一、要求:
示范员:
1、自觉遵守班级、学校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3、自觉履行"小公民道德教育"分年级系列要求的"十个道德好习惯"。
4、中、高年级的学生一学期担任值勤员至少2次。
示范班:
1、有班级目标,有良好的班风。
2、班主任在班级中能独立工作,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3、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学生行为规范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起示范作用。
4、每学期在"雏鹰练翅"活动中总评名列前茅。
二、评选:
1、示范员的评选,按评选条件各班人数的10%。
2、示范员的评选不搞终生制,示范员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需申报教导处取消资格。
3、每学期根据评比要求自己申报。
4、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对示范班进行评审。
5、评审示范班的结果进行公示。
三、表彰:
1、每学期在隆重的仪式上进行表彰,授予示范班奖状、示范员胸卡和奖状。
2、将评比结果记录在学校荣誉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