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特色教师教师评选细则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特色教师教师评选细则

 

一、       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工作责任心强。

230岁以上,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及其以上的在职教师。

3、教育教学基础工作扎实,常规工作考核均为良以上。

4、已经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任教班级成绩位于年级组名列前茅。

5、积极参与市、区、学校重点教学项目研究或教学评比,且有一定实绩的在职教师。

6、积极参加市、区、校级、组内的课题研究,在教研组或校、区、市进行至少三次有质量的专题交流。

【注】:1、2、3、4项为必备条件,5、6两项符合一项即可。

二、       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学校特色教师评选申报表”。

2、申报结束后,公告申报人员名单。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3、召开申报教师会议,做好申报教师特色展示工作。

4、进行特色教师展示与评选,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候选人员名单。候选人员名单将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

5、经校长室审核批准后,颁发给资格证书。当年九月至第三年六月享受两年学校特色教师待遇。

三、       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学校提供培训机会,每学年外出考察一次。

2、优先推荐评选区四期四奖。

3、优先推荐参加市、区各类教育教学评比。

4、特色教师二年一聘,聘期内享受相应津贴。(共10个月,除7、8两个月)

(二)义务

1、每学期特色教师在学校或学科大组参与学术交流12次。

2、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或市、区课题研究,并能撰写教学案例或经验总结,每学年完成1—2篇。

3、根据学校需要,特色教师有义务承担指导青年教师,参与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参与学校教育改革项目。在学校课改中发挥辐射作用。

4、特色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在学校各项公益活动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四、       学校特色教师评审委员会名单

1、学校行政干部

2、外聘学科专家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201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