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区统一印制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价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8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800元的,报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