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出借制度
一、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配合各学科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同意出借部分仪器设备。 二、 一般仪器设备出借,应当面点清借物件数,并立即做好登记手续,要求借物人用完后清洗干净及时归还。 三、 贵重仪器设备或学校仅有的单件仪器设备不予出借。 四、 仪器设备(或标本)出借时,借物人应验看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归还时实验室保管员应及时验收,要保证完好无损才签收。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自然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