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有关人员确认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及推销人员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教教学大楼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并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表。
  8、门卫人员必须保持学校校门附近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包括地面积雪清除,保障道路畅通。
  9、学生进校(7:30——8:30)以及放学(14:30——15:50)期间必须站在校门口维持秩序。在学生放学前设置家长等候区护栏,待放行后撤除。
  10、门卫应始终保障校门通道畅通不得让各种车辆占用校门通道,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拨打“110”并报告总务处。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