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要有书面的笔录);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保险公司、旅游公司、交警部门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校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求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五、处置流程
在校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由人员救护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局办公室、区青保办汇报;有学生伤害的,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是学生伤害事故的,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处理,是交通事故的应立即报警,协助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在处理全过程中,与交警部门保持联系。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旅游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七、具体责任科室人员通讯录
1、校务办公室:63066667
2、仇堃良(总务主任):63093779 / 13524077733
3、唐颖慧(卫生老师):63831789
4、徐佾(德育教导):13817679769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200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