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教师评选与管理细则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学科带头教师评选与管理细则
  2006.11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培养学科名师,建立教师队伍长效发展的机制,特推出学校学科带头教师评选细则。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工作责任心强。
  2、连续三年为校级"骨干教师"的教师(首评条件:2005学年学校骨干教师)。
  3、参与课题研究,相关成果在校级或区级交流展示三次(含三次)。
  4、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教学专业刊物上发表学科教学论文等,或编写区级以上(含区级)教材等,共3篇以上(含3篇)。
  5、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论文评选中获等第奖2篇以上(含2篇)。
  6、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教学专业刊物上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论文评选中获等第奖共3篇以上(含3篇)。
  7、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观摩课、展示课、研讨课、教材分析等教学活动中获得好评。
  8、所指导的教师参加校级或区级以上(含区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观摩课、展示课、研讨课教学3次以上(含3次)。
  9、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科技、艺术、体育等活动,获区级以上(含区级)等第奖。
  【注】:
  1、以上第1、2、3项为必备条件,4、5、6、7、8、9项中必须具备其中4项以上(含4项)。
  2、首评:2003.9--2006.5
  三、管理保障
  1、聘请专家带教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四篇教学案例分析,学校组织科研成果评比。
  2、每学年提供外出考察或参与跨校或跨区学术交流。
  3、提供研究课题和展示成果的机会,推荐区级层面进行交流。
  4、带教本校青年教师至少1名,每学年在校级层面展示带教成果。
  5、每学年分别在期初、期中、期末召开工作会议,布置交流工作,解决困难。
  6、优先推荐评选市、区学科名师、区四期四奖。
  7、根据学校分配制度,按岗分层享受区、校发放的学科带头教师津贴。

  四、评选程序
  1、五月初: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学校学科带头教师评选申报表"。
  2、六月初:申报教师参加学科测试。
  3、六月中旬:专家评审小组(外聘市区专家组成)审阅材料,提出候选人员名单。候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
  4、六月底:经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给资格证书。当年九月至第四年六月(共三年)享受学校学科带头教师待遇。(首评:2006.9--2009.8)

  五、说明
  1、学校学科带头教师聘任期限为三年,每三年评选一次。
  2、在岗学科带头教师按月享受学科带头教师待遇。
  3、市、区学科名师、学科带头教师等享受学校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