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通知
根据沪价行(1995)285号、沪财综(1995)86号、<<沪教委财[2007]8号文件>>关于外籍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 港澳台地区小学生就读本市公办中小学的,按外省市学生借读费(500元/人/学期)收费政策执行。 外籍学生借读费2100元/人/学期 请各位外籍学生家长将应缴纳的借读费在2月22日交给班主任。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200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