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学校传染病防制工作在疾病控制体系中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学生是防病工作的重点人群。传染病防制工作关键在于早发现,把好发现关是控制传染病的首要任务。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应该建立相应的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1、 应安排专人负责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由卫生老师负责。报告人应尽职敬业,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及时向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2、 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报告时限规定进行传染病的报告及登记,甲类2小时内,乙类6小时内,丙类12小时内。
3、 报告人要保证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登记的完整性。登记内容一般如下:姓名、年龄、性别、班级、病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4、 校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并备有考查记录。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