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09学年一年级招生方案

2009学年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09]12号)的精神以及《2009闸北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草案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制止非正常渠道的入学,严格控制学校的办学规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学校办学质量,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学校特制定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一年级新生160人左右。

 

二、招生对象

    在辖区内,凡年满六周岁(200291——2003831之间出生)的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     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见附件1)和招生计划数,就近招收学生。

2.     对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省市以及外籍学生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生领导小组

  长:徐静         副组长:黄琴霞

  员:丁刚     石峥    李敏    王如    顾文    

具体负责:丁刚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其余组员分块落实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2.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接受辖区内或辖区外新生家长咨询、在招生范围内的居委会和里弄张贴《上海市2009学年新生招生通告》做好招生工作的宣传。

公布招生咨询电话:6306337863063606

 

3.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招生方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原则,在保证招生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招生的来访接待工作。

 

4.做好智障以及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如遇到智障或残疾的适龄儿童,做好解释以及劝说工作,劝说其到相应学校入学。

 

5.在招生工作中分配到任务的教师要热情、耐心、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

 

六、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时间

内容

具体负责

2009-3

成立学校一年级招生领导小组。

校长室(徐静)

2009-3

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教导处(丁刚)

2009-3

新生摸底工作。

教导处(丁刚)

2009-4

招生宣传以及社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教导处(君)

2009-5-5

用挂号信方式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领取“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的通知。

教导处(君)

2009-5-18

领取“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

教导处(君)

2009-5-23

凭学校发出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来校进行新生报名登记。学校收取《入学告知书》回执

教导处(丁刚)

2009-5-27

到邮局回收未领告知书通知的信函,并保存。

教导处(丁刚)

2009-6-23

对辖区内错过新生报名登记日期的新生补报名登记。

教导处(丁刚)

2009-6-30

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入学手续截止。

 

2009-7

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教导处(丁刚)

2009-8

学校公示招生结果。

教导处(丁刚)

2009-8

新生编班。

教导处(丁刚)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2009.3

附件:

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

 

北站街道

均益、康乐里委:

路:162号——256

路:366号——440

天目东路:85  3——41  71  89  93  大楼    2——30

 

北高、永庆里委:

路:480——496  500——524  526——532

          478  488  510  534

浙江北路:346——370  372  382  384——390

  392  394  402  412  424

路:203

天目东路:177——179  181  229——231  223

          245  253  206  220

 

南高里委:

海宁路:89826——30  906号——960

  94213——75  92416——22

浙江北路:2825——7  292  302

  310  320  328

路:451号——533  4612——62 3——31

          4872——28

路:109号——149